首页 > 展会新闻 >

正文

6月20日起昆明市恢复举办会展活动

来源:

时间:2022-06-21

6月20日,昆明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恢复举办会展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提振行业信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请示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6月20日起,昆明市恢复举办各类会展活动。

昆明市商务局要求各会展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各类会展活动组织筹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会展活动安全有序。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 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需查验所有参加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

同时,会展主办方要严格执行2022年5月15日昆明市应对新 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对来(返)昆人员分类采取疫情反馈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4号)、2022年6月9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昆应疫指通〔2022〕36号)和5月25日发布的《自5月25日起执行来(返)昆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凡是 属于通告和名单中需管控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会展活动。

上一篇:全国首创!昆明托管磨憨镇 “四区”政策叠加发展优势显著

下一篇:2022南亚安博会暨消防应急展圆满举办,2023年我们在此相约!

友情链接
云南省智慧城市集成服务商协会 云南万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昆明)南亚社会公共安全科技博览会

电话:13708730608

地址: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海伦城市广场2座10层1003号

⽹站备案号:滇ICP备16007655号-25